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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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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31 09:34 浏览量: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度中央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共计23.3万元。其中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2.73万元于2025年下达我局,包含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9.34万元与国家级公益林生态补偿补助3.39万元;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0.57万元,均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以上资金涉及补助的我市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共计0.2121万亩,天然林面积共计0.9318万亩,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0.57万元已支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60号),其中下达本单位预算金额共65万,用于国家重点动植物保护支出,截至目前已支出56.89万元。

      根据闽财资环指〔2023〕60号的要求,其中180万元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开展福建省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已分解下达。

      根据闽财资环指〔2024〕16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市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5.7万元,已全部支出。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243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部分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4〕64号)文件精神,中央下达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共计145.7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已全部支出。

      根据闽财资环指〔2023〕58号文件的要求,其中33万元下达我市,用于互花米草专项补助,已全部支出。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度涉及我市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共计23.3万元,相关资金均已及时到位。我局已严格按照本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管理规定进行分配执行。

      我市圆满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完成松林改造任务,保障松材线虫病不复发。

      根据闽财资环指〔2023〕58号的要求,其中33万元用于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项目,开展互花米草除治后的管护工作,资金已全部投入,并完成支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结合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和年度变更情况对资金进行分配下达,并依照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至相关镇街。我局印发了《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和《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的通知》,对相关镇街的资金后续拨付、执行等进行明确,确保相关资金的执行和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度我市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总体支出率为98.97%,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自评为好。

      晋江市围头湾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调查项目,在围头湾构建了“人工+智能”监测系统,目前已经按序完成了围头湾滨海湿地水鸟本底资源的监测调查和滩涂湿地底栖生物物种的监测调查。 2024年共完成全市野生动植物救护任务225起。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总体目标为有效加强自然保护区治理能力,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继续推进保护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促进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

      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年度总体目标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松枯死木清理率和松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媒介松墨天牛防治率100%,以菌治虫5000亩。实际完成:今年完成挂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松枯死木清理率和松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媒介松墨天牛防治率100%,以菌治虫5000亩。项目已完成年度目标。

      互花米草专项补助资金总体目标为有效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促进湿地生态恢复,完成2040亩互花米草除治攻坚后的管护工作,目前管护工作已顺利验收。我市严格按照《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继续推进晋江市互花米草除治修复,及时预警监测。并继续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三年的专业管护,确保除治成效。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制定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管理规定进行分配,确保分配科学性;涉及资金均为在24年12月31日前分解下达到位,确保下达及时性;涉及资金均严格按资金拨付流程进行审核审批且均已拨付至林权所有单位,符合拨付合规性;涉及资金仅限用于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助支出且均严格执行监控管理,符合使用规范性;已按下达的绩效目标开展年度工作任务,涉及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按照绩效目标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自评情况为好;本级资金总体支出率为100%,履行支出责任情况自评为好。

      提高保护区管理水平明显,保护区生态效益持续改善,有效增强保护区生态效益;周边人群对保护区管理满意度高达95%以上。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体目标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松枯死木清理率和松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媒介松墨天牛防治率100%,以菌治虫5000亩。目前我市已完成相关工作。根据近阶段勘查情况,松枯死木得到及时除治,松木除害处理符合规范,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4年我市完成互花米草除治后管护2040亩,完成率为100%;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效益明显,湿地生态系统生态修复成效可持续改善,有效减少生物入侵危害;除治区职工和周边人群对互花米草除治满意度高达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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